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陈汉彪)“加快武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000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这是本报向社会广泛征集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时,市政府布衣参事施岚提出的建议。与此同时,社区志愿者冷海波也建议,要加快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创新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和信心,增加本土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方便购买电动汽车市民充电。
“武汉市已经建成3座大型充电站,2000多个充电桩,现有超过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例维持在1:5左右的水平,而国家标准配置应该是1:1。显然,要推广新能源汽车必须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岚说,经调查,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远远跟不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形成不了驾驶新能源汽车所需的便利环境。除此之外,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还面临着投资运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电网改造等不少困难与挑战,需要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推进。
施岚建议,加快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覆盖原则,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创新运行体制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建议市政府重点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创新模式;完善运营盈利模式,增强产业发展基础,政府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配套产业,并形成示范应用区,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良性发展。
社区志愿者冷海波说,目前,建设公共充电桩建设滞后的原因是:厂家设备太贵,充电站建设费用很高,现在无政策补贴,公交企业没有能力建设或扩容充电设施;充电桩、充电站设备故障售后服务不及时;充电协议各厂家不能互换,无法换桩、换枪充电;存在国家电网、政府用地支持问题。
冷海波建议市政府大力协调,加快推进充电桩、充电站建设,给予相关政策扶持,财政补贴;建议尽快形成充电桩、充电站建设规范,验收标准;建议充电桩、充电站要合理化布局;为确保充电桩、充电站安全,必须要引进专业的充电服务运营商。
本文转载自: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